淘寶仲裁者身份遭質疑
作者: 文章來源: 新華網 新聞晨報 本站發布時間:2007-03-02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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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新華網上海頻道3月2日報道:以第三方身份收取買家的貨款,待買賣雙方均對交易滿意后,再將貨款交付給賣家。在淘寶網上廣泛使用的支付寶,本意是讓網絡購物變得更安全。然而在日前,一名網購失敗且未能及時拿回退貨款的龔先生卻認為,淘寶支付寶全然把自己當作了仲裁者,它究竟是否具備這一資格,令人懷疑。nn???去年12月4日,家住浦東的龔先生在淘寶網上看中了一款超薄型手機,他一口價拍下,并與身處異地的賣家姜某約定運輸方式為平郵,手機價加郵費共1585元。當日,龔先生即按要求,將全部貨款匯至淘寶網的支付寶處。nn???3天后,手機出乎意料地通過快遞送達,龔先生拿到包裝盒時發現紙盒有明顯拆卸跡象,打開時竟發現手機和電池板全無,剩下的只是些其他配件和說明書等物。龔先生當即拒絕在快遞簽收單上簽字確認。他向淘寶網方面申請退款,在數日未見結果之后,又向網站的客戶服務中心投訴。nn???據說是賣家不同意退款,淘寶網方面便拒絕將貨款退還給我。”龔先生告訴記者,從投訴之初到現在,已近3個月,但始終沒有結果。而淘寶方面“暫扣”貨款的做法,實在讓人無法理解。nn???按照淘寶網站中《爭議處理規則》規定所稱,自買賣雙方爭議發生之日起30天內,支付寶未收到交易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或公安機關、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等法律文書,若交易雙方中的一方申請支付寶對爭議貨款進行處理,支付寶可在7天內自行判斷將爭議貨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給交易一方或雙方。對此,龔先生表示十分不解。“淘寶憑什么可以行使這一權力?”龔先生認為,支付寶的身份和任務是為買賣雙方代收代付貨款,起一個代理人的作用,但是,支付寶憑什么讓人信服其裁判的結果一定是公平、公正的?而且,淘寶久調未果,錢款一直被扣,也會耽誤買賣雙方提起訴訟的時間。龔先生表示,他將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訴訟。nn???昨天下午,記者致電位于杭州的淘寶網客戶服務熱線。對于消費者提出的這一疑問,工作人員表示,支付寶只是網上交易過程中的第三方平臺。當交易發生糾紛時,一般情況下都由買賣雙方私下協商解決,只有在糾紛雙方同時要求支付寶出面時,他們才會對糾紛進行處理,包括判斷貨款的去留方向等。nn???不過,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盡管他們會處理事件,但結果并不代表最終定論,如果糾紛當事人不滿意,完全可進一步采取其他解決方式,比如向法院起訴等,而屆時支付寶也會把相關的貨款、材料等交至有關部門。 n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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