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白條交易”狂騙貨款66萬元女商人詐騙獲刑13年
作者: 文章來源: 沈陽網-沈陽晚報 本站發布時間:2006-11-21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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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nn 先拿貨,再憑著賬單收取現金。一個女商人利用“打白條”的潛規則,在三好街騙得貨款66萬元。11月18日,記者從沈陽市中級法院獲悉,29歲的齊某因犯合同詐騙罪、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,并處罰金6萬元。nn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,齊某用私刻的“通遼文宇電腦公司”公章,以該公司及其本人名義,與三好街一家電腦公司簽訂價值為70萬元(7000元/臺)的電腦購銷合同。齊某陸續提走100臺電腦后,就以每臺4000元至5000元的價格,將這些電腦全部賣出。齊某獲得40余萬元贓款后,用于個人經營和還債。nn 為齊某供貨的公司見對方始終沒有匯款,不斷催要貨款。齊某把手伸向下家,她找到鄧某,謊稱自己還有300臺筆記本電腦和300臺臺式電腦貨源,讓鄧某聯系銷售。鄧某對齊某的供貨能力和信譽深信不疑,他共付給齊某71.5萬元訂貨款。nn 交了錢的鄧某見齊某沒有付貨,馬上找她問個究竟。齊某謊稱她有路子直接從電腦公司總部提貨,鄧某提出要和齊某一起去“總部”提貨時,齊某一口拒絕了。nn 案發后,齊某尚欠供貨公司貨款9.5萬元無法歸還。而鄧某的損失,齊某家屬返還15萬元后,尚欠56.5萬不能歸還。nn 沈陽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中,采用虛構單位與對方簽訂購貨合同,并沒有實際履行合同支付貨款能力,其在履行過程中將貨物低價出售后雖然歸還大部分貨款,但仍有部分貨款無法歸還。齊某詐騙數額巨大,又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購貨款,用于償還債務和個人經營,詐騙數額特別巨大;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、詐騙罪。據此法院決定數罪并罰,一審判處齊某有期徒刑13年。nnn來源:沈陽網-沈陽晚報nn 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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