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推銷紀念幣之名女子詐騙3萬余元
作者: 文章來源: 北京晨報 本站發布時間:2006-08-14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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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n 晨報訊(記者 武新)昨天,豐臺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名為推銷奧運會紀念幣,實為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案。被告人湖北籍女子李某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兩年。nn 2006年3月15日和3月23日,被告人李某假冒中國建筑總公司的工作人員,在一家建筑公司內,以推銷奧運紀念幣為名,先后兩次騙取該單位3 萬余元。同月28日,李某再次假冒中國鐵道總公司的工作人員,向中鐵建25局駐京辦事處推銷奧運紀念幣,詐騙該公司4800元,被當場抓獲。昨天的庭審中,公訴人出示了鑒定結論,證明她所推銷的奧運會紀念幣及發票都是假冒。豐臺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,并處罰金 2000元。nn來源:北京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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